被保险人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
交通事故打破。他在事故中意外受伤,先后在多家医院接受手术及术后康复治疗,前前后后共支出了16万余元的医疗费。好在家属此前为他投保了长期
医疗保险,本以为能在困境中获得一份保障,可没想到,向保险
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意外造成的医疗费应当由
侵权人承担”,直接拒赔全部医疗费用。被保险人自然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提起了诉讼。一审时,被保险人胜诉,但保险公司不服,选择了上诉,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
保险公司在上诉过程中提出了多重拒赔抗辩,这让案件的走向变得扑朔迷离。核心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首先,保险公司坚称涉案医疗费是由第三方侵权造成的,理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不应重复赔付。他们认为,既然有侵权人存在,就应该先由侵权人负责赔偿,保险没有再进行赔付的必要。
其次,保险公司主张案涉治疗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康复治疗”“物理治疗”免责范围,并且声称已经就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所以无需承担赔付责任。他们拿出保险条款,试图以此为依据,拒绝赔偿。
最后,保险公司要求扣除医保及第三方已经赔付的费用,还认为被保险人部分治疗项目超出了合同约定范围,应该予以扣减。他们觉得,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途径获得了部分赔偿,保险就不应该再承担这部分费用。
面对保险公司的多重拒赔抗辩,况静律师沉着应对,提出了两个核心抗辩,为当事人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第三方赔付抗辩:打破“拒赔”谬论
在庭审中,况静律师明确指出,健康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这意味着,不能因为有侵权人赔偿或者医保报销,就免除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而且,保险公司如果要求扣除医保或第三方理赔费用,就应当举证其在厘定保险费率时已将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及第三方赔付部分相应扣除,并按扣除后的标准收取保险费的依据。然而,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提供这样的证据,况静律师的这一抗辩直接否定了保险公司“由侵权人赔付即可拒赔”的不合理主张。
免责条款效力抗辩:抓住漏洞,让免责条款失效
况静律师敏锐地抓住了保险公司的核心漏洞。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投保人手写签名的投保声明,无法证明已就“康复治疗”免责条款的概念、范围及法律后果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免责条款是不产生效力的。同时,况静律师还指出,保险合同中限制被保险人治疗方式、限定就诊范围的条款属于限缩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尽到解释说明义务的,相关约定不生效。这一主张得到了
法院的支持,成功打破了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的企图。
除了核心抗辩,况静律师还对案件进行了全流程的举证工作。
她仔细梳理了全部就诊记录、医嘱及医疗票据,以此证明案涉康复治疗均为车祸损伤后遵医嘱进行的必要、合理治疗,不存在非必要开支。在她的努力下,全部医疗费用主张均被法院采信,没有出现不合理的扣减情况。
同时,况静律师结合
保险法相关规定,论证保险公司通过限定治疗方式、要求优先向侵权人追责来免除自身保险责任、限制被保险人理赔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从法律层面夯实了己方主张的合理性。
经过况静律师的不懈努力,两审法院均完全采纳了代理方的全部主张,驳回了保险公司所有上诉及抗辩请求。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135443.71元(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及18000元
交强险已赔付金额后的全额费用),而且一、二审
诉讼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再次彰显了况静律师在保险理赔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面对保险公司的多重拒赔抗辩时,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提出有力的抗辩理由,并通过全流程的举证工作,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你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不妨寻求像况静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帮助,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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