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铭是
吉林省
长春市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他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数百起,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曾有一起
离婚纠纷案件,女方与男方于2023年7月
登记结婚,男方初婚,女方
再婚。双方相识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男方还存在长期酗酒问题,缺乏家庭责任感。2024年5月,双方正式
分居。女方曾于2024年向长春市
二道区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却被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感情依旧没有好转,继续分居满一年以上。
女方委托袁铭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男方不同意离婚,还提出其母亲曾借款60000元用于支付彩礼及三金,主张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女方共同承担。袁铭律师围绕《
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时,针对60000元债务主张,他明确指出该款项系男方母亲所借,彩礼及三金属婚前赠与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男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驳回了男方要求女方承担60000元共同债务的主张,案件受理费由男方承担。袁铭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清晰分析,成功为女方解决了离婚难题,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在长春市李某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为某单位建国前老干部,与妻子共育有五名子女。妻子于2005年去世,一名女儿(原告)及一名儿子(被告之一)作为继承人,另有一名女儿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其子(被告之一)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立
遗嘱或
遗赠扶养协议,于2024年10月去世,留下银行存款、养老院退费、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
抚恤金等财产。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产及抚恤金、
丧葬费,主张遗产平均分配。被告之一A同意按比例分配,另一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袁铭律师则辩称,应依照
法定继承处理,并指出B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多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应当多分遗产。袁铭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B照顾被继承人的住院病历、生活照片等证据,充分证明B从2005年起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负责其生活起居的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按法定继承处理,鉴于B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多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判决其在
遗产分配中占30%比例,其他继承人分别为20%、20%、20%、10%。经核算,B共计分得养老院退费、存款、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等合计近11万元。袁铭律师通过收集有力证据,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远超平均份额的继承利益。
某劳务人员受雇于个人分包方,在某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工地提供劳务时,被某市政建设
公司正在作业的叉车掉落的水桶砸伤,造成一级伤残(脊髓损伤)及十级伤残。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分包关系。
受伤后,该劳务人员委托袁铭律师代理维权。一审法院认定,伤者系因该市政建设公司的
侵权行为受到损害,该公司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伤者自身承担30%的责任,总承包单位无责任,个人分包方及劳务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该市政建设公司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合计106万余元。该市政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事发地在生活区、供水义务属总承包单位、双方形成帮工关系、自身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等理由。袁铭律师在二审中代理被上诉人,针对上诉理由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与总承包单位形成帮工关系,也未能证明总承包单位负有供水义务,事发时叉车及水桶的操作系上诉人公司员工所为,损害后果与上诉人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中该公司赔偿伤者106万余元的核心判项,仅对垫付款项处理方式进行了程序性调整。袁铭律师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在多个法律关系竞合的情况下,精准选择最有利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超过106万余元的赔偿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袁铭律师不仅在上述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还在婚约财产纠纷、
劳动仲裁等多个领域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他始终坚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恪守诚信底线,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衔接,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细致解答法律疑问,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到吉林省长春市
南关区恒兴国际3号楼15楼,找袁铭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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