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结合,危机初现
赵某和文某是小学同学,多年未曾联系。一次偶然的网上相逢,让两人重新有了交集,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文某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与赵某结为夫妻。起初,他们的生活十分美满,
贷款买了房,凭借稳定的收入还清了贷款,文某还怀孕生下了女儿,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然而,婚后因工作原因,两人长期
分居,加上学习工作经历不同、性格差异较大,即便后来工作调到一起,也始终无法磨合好生活细节,感情逐渐出现危机。在文某怀孕期间,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为了向文某表达爱意,赵某主动写下
夫妻财产约定,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约定归文某一人所有。
矛盾升级,再次约定
但好景不长,文某生下女儿还未满月,两人又因赵某的性格问题发生争吵。文某一气之下
起诉离婚,后来在赵某表示会改正的情况下,文某同意修改夫妻财产约定,将房屋的25%产权归赵某所有,自己占75%。
再度起诉,法庭交锋
半年后,文某觉得赵某并没有真正悔改,于是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财产约定进行财产分配。在庭审中,赵某称该夫妻财产约定不公平,应当对半分割。赵某的理由听起来似乎也有一定道理,毕竟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的,现在却要按照约定分配,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法院判决,约定有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夫妻财产约定有效,最终判决按约定由文某支付给赵某房屋折价款。法院的判决依据是我国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这个案例中,赵某和文某的夫妻财产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在
离婚诉讼中,法院予以采信。
律师评析,关键要点
马颖秋律师指出,本案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二是夫妻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对于第一点,本案当事人均同意离婚,所以不是争议焦点。而夫妻财产约定才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只要夫妻财产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会被法院认可。
这起案例给我们提了个醒,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明确约定的内容和条款。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
法律法规,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夫妻来说,财产约定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在婚姻生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果真的走到离婚这一步,也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财产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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