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继尚律师的执业证号不仅仅是一串数字,它是袁律师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有力证明。他拥有十年的执业年限,这十年里,他在法律的海洋中乘风破浪,积累了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袁律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还是
新疆首批
公司法专业律师。他曾在新疆某市人民
法院任法官,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多次受到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某中级人民法院和某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的表彰。这样的经历让他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处理案件时更加游刃有余。
他目前担任着100余家党政机关、大型国央企以及
乌鲁木齐米
东区中医医院和新疆静宁医院等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服务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等10余家金融机构。这充分体现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广泛的认可度。
从专业能力上来说,他擅长疑难复杂民商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金融与不良资产业务、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无论是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袁继尚律师的执业证号见证了他在法律道路上的一个个辉煌时刻。下面几个经典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看到他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在某县人民政府确认
征收补偿协议无效案件二审中,袁律师接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他详细了解情况,认真研究案件,制定了应诉方案。从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征收评估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方式的选择权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最终新疆高院认为案涉《
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驳回了张某要求确认无效的上诉请求。袁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分析和精准辩护,为政府赢得了这场
官司。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中国电建集团某
公司以“背靠背”条款和尚未进行政府审计为由主张付款条件不成就,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该公司的抗辩事由。袁律师及团队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住建部的相关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再审法院提审后认为原审法院以“背靠背”条款和“需以政府审计”为由而认为付款条件不成就是错误的,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袁律师通过对
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和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审的机会。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仲裁案件中,中国某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起诉业主单位新疆某煤电有限公司主张工程款、前期费用、财务贴息损失、违约金等合计19998164.28元。袁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论证,指出前期费用不应支持,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损失应由持票人承担。最终仲裁庭仅支持施工单位200余万元,为当事人减少损失1700余万元。这充分体现了袁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决心。
袁继尚律师的执业证号背后,还有着他对社会的贡献和所获得的荣誉。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混合所有制下国家
股东的法律重构研究”“
民间借贷中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在《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政法学刊》《投资者》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专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一书于2021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法律理论,也为实际的法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他还担任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系统法务专家库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多个社会职务。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地位和影响力,也让他有更多的机会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他也获得了众多荣誉,如2019年度自治区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度自治区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律师”、202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新疆律师业突出贡献奖”、2025年度自治区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律师”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的高度认可。
袁继尚律师的执业证号16501201610418400,指引着他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社会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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