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0年,某县人民政府发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张某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然而,2024年张某却向法院提起确认征收补偿协议无效之诉。袁继尚律师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他从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征收评估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方式的选择权等多个方面入手,制定了详细的应诉方案。在法庭上,他旁征博引,详细阐述案涉协议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最终,新疆高院采纳了袁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感激地说:“袁律师专业又负责,为我们政府解决了大难题,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和公信力。”
中国电建集团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背靠背”条款和政府审计成了工程款支付的阻碍。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中国电建集团某公司以付款条件不成就为由的抗辩。袁继尚律师和他的团队没有放弃,他们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向法院提交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住建部的相关文件。他们指出,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不能成为确定工程款结算的当然依据,“背靠背”条款有失公允,总承包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再审法院提审后,采纳了袁律师团队的观点,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四川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表示:“袁律师团队太厉害了,让我们看到了拿到工程款的希望,他们的专业和坚持为我们争取了公平。”
中国某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某煤电有限公司,主张工程款、前期费用等合计近2000万元。袁继尚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经验,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指出前期费用已纳入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不应重复支持,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合法,贴现利息损失应由持票人承担。最终,仲裁庭仅支持施工单位200余万元,为新疆某煤电有限公司减少损失1700余万元。该公司领导称赞道:“袁律师在仲裁中表现出色,为我们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的专业能力令人钦佩。”
某公司内部承包工程引发纠纷,龚某起诉某公司主张工程款,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袁继尚律师在二审中深入分析建设工程领域内部承包的两种情形,明确指出不同情形下责任承担方式的区别。法院最终认可了袁律师的观点,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指明了方向。龚某感慨地说:“袁律师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他对案件的分析太透彻了,让我重新燃起了希望。”
袁继尚律师,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拥有10年执业经验。他不仅是新疆首批公司法专业律师,还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委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他参与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你在法律上遇到难题,相信袁继尚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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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继尚律师
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地:乌鲁木齐执业10年
擅长: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行政诉讼、金融证券
律师简介
律师名:袁继尚
执业律所: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610418400
执业年限:10年
个人简介:袁继尚,男,汉族,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曾任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新疆首批公司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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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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