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当事人张某某是一名持有三级
残疾证的精神疾病患者,他的配偶是外地嫁入人员,没有经济收入且文化程度较低。这样的家庭本就处于弱势,却遭遇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某年,张某某的亲属以欺骗手段将他和妻子带到
公证处,在他们不明所以的情况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就这样,素不相识的案外人李某某成为了张某某的代理人,并借此获取了借款。此后,位于
北京市某区某街的涉案房屋,历经数次“过桥”式买卖,最终由李某某转售给北京某
公司(下称“前手买家”),又在一个月内以完全相同的不合理低价转售给北京某另一公司(下称“后手买家”)。更过分的是,后手买家的
股东赵某某实施强行腾退,将张某某一家驱逐出了家门。张某某一家原本安稳的生活,就这样被彻底打破,他们面临着失去唯一住房的困境。
王晓芳律师接受张某某委托后,发现这起案件困难重重。首先,涉案房屋的权属流转链条复杂,已经两次过户,而且后手买家在诉讼期间恶意注销公司,企图规避法律责任。其次,后手买家辩称其购买时房屋已登记于前手买家名下,主张自身为善意第三人,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最后,恶意串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隐蔽性,直接证据难以获取,
法院对认定标准极为审慎,王律师要证明后手买家与前手买家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举证责任十分艰巨。
面对这些难题,王晓芳律师没有退缩。她深入研判交易全流程细节,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直指后手买家与前手买家之间存在恶意串通。
聚焦“不合理低价”,戳穿交易谎言
王律师通过调取同期同地段房屋交易数据,向法庭证实,后手买家以170万元购入的价格,不仅远低于市场价,更与前手买家购入价分毫不差。尤其在房价普遍快速上涨的窗口期,以相同价格“平进平出”完全违背商业常理和交易惯例。这一证据有力地证明了交易的不合理性,让后手买家的谎言无所遁形。
揭露非正常交易程序,还原事实真相
王律师强调,后手买家在购房前从未实地看房,且在交易完成后立即采取暴力换锁、强行驱赶居住人的方式收房。这一系列行为严重悖离正常房屋买卖的基本流程,足以使人对交易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揭露,王律师让法庭看到了这起交易背后的猫腻。
锁定股东清算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面对后手买家公司被注销的情况,王律师及时申请追加其唯一股东赵某某为被告,主张依据
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应对
公司注销前债务承担清算赔偿责任。这一举措确保了责任主体的落实,让张某某的权益有了更可靠的保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王晓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本案房屋买卖交易中“多个细节不合常理”,被告未能举证排除恶意串通的可能。最终判决:后手买家与前手买家就涉案房屋签订的《存量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全部诉讼费用及公告费由被告方承担。
这起案件的典型价值在于,在权利人行为能力受限、交易历史存在瑕疵的复杂背景下,王晓芳律师通过精准运用恶意串通规则,成功击破了两手买家之间看似“合法”的形式交易,保护了弱势群体张某某的居住权和重大财产权益。该判决也警示市场参与者,即便完成物权登记,若交易价格、程序存在重大反常且侵害他人权益,法院仍可通过穿透式审判认定合同自始无效,彰显了司法对实质公平正义的维护。
王晓芳律师提示大家,房屋买卖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对于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认知障碍的卖方,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应格外警惕“以房抵债”“全权委托”等法律风险。一旦发现房产被异常处置,应立即寻求专业法律救济,通过主张“恶意串通”或“乘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等路径,依法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以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同时,在诉讼中积极追踪公司法人状态,及时追加股东承担责任,是确保判决得以履行的关键一环。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看到了王晓芳律师在处理复杂房产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要像张某某一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都能提高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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