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借名买房纠纷:一场法律边界内的权益纷争

借名买房纠纷:一场法律边界内的权益纷争

2026.06.17 合同纠纷 10人浏览举报
解析
2018年2月5日,甲与乙签署了两份《协议》,分别涉及购买位于C市N区的A房屋和B车位。《协议一》约定甲出借413万元给乙用于购买A房屋,乙以按揭方式购买,甲为乙贷款提供全程服务,房屋使用权归甲所有,待取得产权后双方对相关权益进行公证,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擅自将房屋再次抵押或私自买卖,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二》约定甲出借15万元给乙用于购买B车位,其余内容与《协议一》基本一致。
同年5月29日,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对甲为乙办理贷款事宜进行了详细约定。然而,事情并未按照协议顺利发展。乙未按约定偿还贷款,丙银行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A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同时,甲以B车位为抵押向丁借款80000元后未按时还款,B车位也处于执行拍卖过程中。
甲将乙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乙返还甲2182531.36元,并承担律师费20000元。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协议,乙归还甲2081461.36元。乙不服上诉,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后,法院判决解除协议,乙归还甲242079.38元,驳回甲的其他诉讼请求。甲再次上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个案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甲与乙之间的法律关系。代理律师通过深入分析认为,甲与乙之间实际上是借名买房法律关系。从双方的约定来看,甲出借资金给乙用于购房,房屋的使用权归甲所有,这符合借名买房的特征。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房屋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要求名义产权人归还款项,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合理。

原被告签订的两份《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是否具备解除条件,也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从协议约定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看,乙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导致房屋被拍卖,这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甲请求解除协议是有法律依据的。
然而,在确定乙应归还的款项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虽然甲主张乙归还2182531.36元,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和证据,对款项进行了详细核算。A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3080515.2元,但甲未足额出借资金,乙支付了部分房屋价款、按揭款和贷款,以及拍卖房屋的过户税费等,这些都应从甲应取得的房屋价款中扣除。最终,法院确认甲可取得的房屋价款为242079.38元。

关于甲主张的律师费,法院认为,虽然协议中有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律师费的约定,但甲此次主张乙归还借款并非向乙主张赔偿损失的行为,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律师费支付条件,因此不予支持。对于甲主张的赎回抵押车位款70000元,由于甲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该款项与本案所涉及的二份《协议》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法院在本案中不予处理,甲可通过另行途径主张权利。

借名买房看似是一种解决购房难题的方式,但实际上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名义产权人可能会擅自处分房屋,导致实际出资人权益受损;房屋可能会因名义产权人的债务问题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房屋增值或面临拆迁等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因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因此,在进行借名买房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借名买房双方应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应包括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归属、使用、处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协议等,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借名买房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谨慎对待。通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详细协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让我们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法律依据
_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王渤律师
王渤律师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成都执业9年
综评4.8 帮助656人获好评数6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行政、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王渤律师(13540359415)执业律所: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101201711389017执业年限:9年个人简介:一、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同时兼任湖北商会法专委委员。代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婚姻家... 更多
13540359415
立即咨询
报告编号:NO.202606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渤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王渤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07

    精选解答
  • 1579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环节,前者确定是否属工伤,后者鉴定伤残程度。不做伤残鉴定会放弃对应伤残待遇申领权,受伤轻、不影响劳动能力或不主张赔偿可只享基础待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起诉离婚调解分诉前和庭前,处理方式有别。诉前调解一般不开庭,成则出调解书解婚姻关系,不成则立案;庭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进行,成则出调解书,败则开庭判决。是否开庭依阶段和结果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可再诉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二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判断: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只赠与子女的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可能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把人撞残废是否坐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撞人者负主责或全责且符合交通肇事罪要件,可能坐牢;负同等或次要责任,不构成犯罪但要担民事赔偿;故意撞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刑事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