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非机动车方是一位高龄伤者,因这次事故造成了颈部脊髓损伤。经过治疗和鉴定,伤者构成了五级伤残。然而,鉴定意见显示,伤者自身存在严重的颈椎旧疾,这才是导致伤残的主要原因,而本次交通事故在伤残后果中的损伤参与度仅为30%。
伤者随后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和保险
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却提出抗辩,认为伤残
赔偿金额应该按照30%的损伤参与度比例来计算,只同意承担约13万元的伤残相关赔偿。这样一来,伤者实际可获赔的金额与诉求差距巨大。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身的原有疾病是否属于减轻
侵权人及保险方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鉴定意见明确指出事故参与度仅为次要因素,那么如何举证推翻按比例扣减的通常认知,就成了案件突破的关键。
关键证据收集,还原伤者旧况
为了证明伤者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没有实际作用,律师针对性地调取了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体检报告和出游活动照片等材料。这些材料充分显示,在事故发生前,伤者行动自由,颈椎退行性病变并没有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任何影响,不存在颈部活动受限、颈髓受压的症状。从事实层面否定了伤者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实际作用。
法律适用论证,明确责任因果
结合收集到的证据,律师明确了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受害人的原有疾病不属于法定过错,案涉交通事故是导致颈髓损伤、伤残后果发生的直接、唯一诱因,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的理由。律师完整地论证了不适用损伤参与度扣减的法律依据。
全流程举证抗辩,保障伤者权益
除了上述关键步骤,律师还完善了伤者治疗、护理、财产损失相关的证据链。对全部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关联性进行了充分举证,同时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扣除、不承担鉴定费等抗辩,逐项进行反驳。确保伤者的全部诉求金额都能得到
法院支持,实现了伤者利益的最大化。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方的意见,没有采信保险公司按损伤参与度比例赔付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424,891.91元,其中包含全额伤残赔偿金202,578.48元。同时,法院还判令保险公司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用。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在面对复杂的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尤其是涉及伤者自身旧疾的情况,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收集关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全流程举证抗辩等方式,为伤者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如果不幸遭遇类似的交通事故,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签订保险合同和处理赔偿事宜时,要仔细了解相关条款和规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专业律师的帮助,将为我们在维权之路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让大家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冷静应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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