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炎炎律师初入
刑事辩护领域时,就展现出了非凡的天赋和潜力。他承办的一些案件虽然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但每一个案件他都全力以赴。在庞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当时
公诉机关已经签署认罪认罚,确定量刑建议为两年九个月实刑。然而,段炎炎律师并没有轻易放弃,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梳理被告人的从犯、初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重点提出适用
缓刑的辩护主张。经过一审开庭的有效辩护,最终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这个案件让段炎炎律师在刑事辩护界初露锋芒,也让他更加坚定了在这个领域深耕的决心。
随着执业年限的增长,段炎炎律师开始接触到越来越多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在涉案1.29亿特大非吸案中,上诉人李某作为某
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
逮捕。段炎炎律师担任一审、二审全程辩护人。一审中,他精准抓住法律适用关键节点,提出李某98.3%的犯罪行为发生在
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前,法院不应机械按最高检批复量刑,请求依法从轻考量;辩称李某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实体投资,无非法占有目的,涉案非吸资金存在继续追偿的可能;结合案件事实,主张李某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程度,恳请法院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判决。二审中,他围绕法律适用、数额认定、程序瑕疵、量刑情节等方面展开专业、全面的辩护。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从轻考量意见量刑,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件充分展现了段炎炎律师处理重大、复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高超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辩护水准。
六年的执业生涯,让段炎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他承办了多起特大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充满了挑战和压力。在涉案8.5亿特大金融犯罪案中,被告人郑某某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提起公诉。段炎炎律师作为一审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
罪名定性、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为郑某某开展全面辩护。他对涉案各罪名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提出质证意见,厘清案件核心事实与被告人实际涉案情节;结合被告人在涉案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作用,就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量刑辩护意见;梳理案件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就刑罚合并执行、
罚金数额等方面提出合理辩护主张;针对漏罪认定、前罪缓刑撤销后的刑期折抵等程序与实体问题,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
数罪并罚作出判决,撤销前罪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在涉案1209万特大
受贿案中,被告人赵某系某金融监管部门原二级巡视员,因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段炎炎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提出罪轻辩护意见。他指出赵某部分涉案往来涉及特殊身份关系,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可酌情考量;部分涉案款项存在退还情节,请求作为从轻处罚依据;赵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明确;赵某具有坦白情节,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请求依法从宽处罚。最终,法院采纳坦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核心从宽情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六年的时间,段炎炎律师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成长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实战经验和严谨的职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善于从案件细节中挖掘核心辩护要点,精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他高度重视与当事人的沟通对接,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及时反馈案件进展,让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清晰了解法律流程与案件走向。
段炎炎律师,河南君志合
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拥有天津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他还是许昌市法学会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证号为14110202010268890,服务地区为河南许昌,联系地址为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大厦A座12楼。擅长传统刑事犯罪、金融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辩护等领域。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段炎炎律师将继续用他的专业和智慧,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践行律师的职业使命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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