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中,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非机动车方是一位高龄伤者,因这次事故造成了颈部脊髓损伤。经过治疗和鉴定,伤者的伤情构成了五级伤残。然而,鉴定意见同时指出,伤者自身存在严重的颈椎旧疾,这才是导致伤残的主要原因,而本次交通事故在伤残后果中的损伤参与度仅为30%。
伤者随后就后续赔偿问题提起了诉讼,要求责任方及保险
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却提出了抗辩,他们认为伤残
赔偿金额应当按照30%的损伤参与度比例来计算,也就是说,他们仅同意承担约13万元的伤残相关赔偿。这样一来,伤者实际可获赔的金额与诉求差距巨大,案件陷入了僵局。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身原有疾病是否属于减轻
侵权人及保险方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鉴定意见已经明确事故参与度仅为次要因素,那么如何举证推翻按比例扣减的通常认知,就成为了案件突破的关键。
从常理来看,保险公司按照损伤参与度来计算赔偿似乎有一定的道理。毕竟伤者自身存在旧疾,而且旧疾还是导致伤残的主要原因。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仅仅依据损伤参与度就简单地确定赔偿金额,还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在这个关键时刻,伤者委托的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为伤者争取合法权益。
关键证据收集:还原伤者事故前状态
律师针对性地调取了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体检报告、出游活动照片等材料。这些材料充分证明,在事故发生前,伤者行动自由,颈椎退行性病变并没有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任何影响,不存在颈部活动受限、颈髓受压的症状。从事实层面否定了伤者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实际作用。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这些证据,保险公司很可能会坚持按照30%的损伤参与度来赔偿,伤者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而这些证据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法律适用论证:明确侵权责任因果关系
律师结合举证结果,明确了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即受害人原有疾病不属于法定过错,案涉交通事故是导致颈髓损伤、伤残后果发生的直接、唯一诱因,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理由。律师完整地论证了不适用损伤参与度扣减的法律依据,为伤者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
全流程举证抗辩:确保诉求得到支持
律师还完善了伤者治疗、护理、财产损失相关证据链,对全部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关联性进行了充分举证。同时,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扣除、不承担鉴定费等抗辩,律师也逐项进行了反驳。通过这些努力,确保了伤者的全部诉求金额得到
法院支持,实现了伤者利益的最大化。
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代理方的意见,未采信保险公司按损伤参与度比例赔付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424891.91元,其中包含全额伤残赔偿金202578.48元。同时,法院还判令保险公司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用。
这个判决结果对于伤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它不仅让伤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要的启示。在遇到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尤其是当伤者自身存在旧疾时,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收集关键证据、进行法律适用论证、全流程举证抗辩等方式,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同时,我们也要了解相关的
法律知识,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面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公平正义。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让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记住,合法维权,律师将是你最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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