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遇抵押“拦路虎”,律师抽丝剥茧助买家成功拿产权
解析
购房遇阻:房屋抵押成过户“拦路虎”
2021年,原告应某某与被告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将宁波市江北区的房屋出售给应某某。由于该房屋是特限价房,取得房屋产权证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双方约定房屋房产证作出后需抵押给应某某,待限售三年到期后办理过户。合同签订后,应某某提前支付了部分款项,还帮张某代付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张某也在2021年办理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证,并将不动产权证、房卡、钥匙等交付给了应某某。
然而,当房屋超过三年限售期,符合过户条件时,张某却拖延办理,拒绝协助应某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应某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将案涉房屋判决过户。
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张某并未按约将房屋抵押给应某某,更糟糕的是,为了借款,张某分三次将房屋抵押给了第三人张某某,抵押金额共计35万元。这一抵押情况严重影响了房屋的过户,使得原本就复杂的案件变得更加棘手。
抽丝剥茧:揭开职业放贷人面纱
面对房屋抵押这一难题,律师并没有退缩。他们决定深入调查第三人张某某的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张某某极有可能是职业放贷人,专门从事高利放贷业务。
为了证明这一事实,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了张某某在法院的涉诉信息情况。同时,与被告张某进行沟通,张某同意如实陈述借款过程及相应的手续费、砍头息等内容。在庭审中,律师精心设计了询问问题,让张某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存在多次放贷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某存在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并赚取利息的情况,其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款合同应为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胜诉过户:专业律师彰显价值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提出的观点,确认支持原告应某某所主张的第三人张某某对涉案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以及要求被告张某协助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主张。判决生效后,律师及团队协助当事人完成了过户手续,应某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
在这个案例中,律师通过专业分析,精准把控案件核心,帮助当事人避免了因抵押担保问题导致的房屋过户障碍,也避免了当事人为过户所需承担的大量资金损失风险,合理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案例启示:房屋交易需谨慎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对于购房者来说,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一定要仔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问题。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抵押情况,要及时与卖方沟通,要求其解除抵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卖方来说,要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因资金问题需要抵押房屋,要提前告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否则,一旦出现纠纷,不仅会影响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总之,房屋交易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重要的权益。在交易过程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保持谨慎,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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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伟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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