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陈建东律师毕业于常州大学,拥有苏州大学硕士学位,曾在南京扬子巴斯夫担任法务,现是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执业6年,擅长公司法务、债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其执业理念是“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完美处理了诸多案件,既让自己受益,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利益。
民间借贷案:力证合同成立
在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来往流水达到1000万。被告当天提出陈建东律师的当事人涉及非法经营。陈建东律师通过仔细梳理流水、收集证据,并依据非法经营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通俗来讲,就像你找朋友借了一笔钱,约定好什么时候还,可能还会给点利息,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根据该法条,通过分析双方的资金往来等证据,证明这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使得借贷合同依旧成立,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请。
帮信罪案:打破组织认定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涉及金额达1亿多,检察院认定当事人达到组织、领导的地位。陈建东律师和当事人沟通后,决定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反复阅读卷宗,找到同案犯询问笔录的诸多矛盾处。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知道别人在网上干坏事,还帮他们提供一些便利,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找出笔录矛盾,证明当事人并非组织、领导地位。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当事人责任的重新划分,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并非组织、领导地位,当事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考试作弊漏罪案:争取缓刑
当事人犯考试作弊罪,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罪。一般来说,发现漏罪原则上不给缓刑。但陈建东律师辩护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优先于后罪立案,且买卖证件基本上未实际使用,造成危害后果不大。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通俗地说,就是缓刑期间又发现别的罪,那之前的缓刑可能就没了,要重新量刑。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根据该法条及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争取缓刑的抗辩。
在这些案例中,陈建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分析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这一执业理念。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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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东律师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常州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离婚
律师简介
陈建东律师,联系电话:15161108783,常州大学毕业,有法学工科双学位。南京扬子巴斯夫担任法务,现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擅长领域:公司法务,债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执业理念: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在执业以来,完美处理诸多案件,自己从中受益良多的同时,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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