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您好,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如有叔伯姑,就没有强制性赡养义务
您好,孙在对于爷爷奶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