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是需要执行的,并且附加刑有几个就要执行几个,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相同的就分别执行。我国刑法当中的附加刑其实就是罚金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触犯了两种罪名,两种罪名都有附加刑的,就合并缴纳罚金即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的刑事处罚具体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对于一些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但在主刑里面却找不到缓刑的影子,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缓刑属于附加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主刑和附加刑的执行方式:主刑是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是指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外国人犯罪可以适用驱逐出境。
执行缓刑不能免除附加刑,宣告缓刑的,原判附加刑仍必须执行,不可免除。 附加刑是主刑之外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的,是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负刑事责任单独适用附加刑不需要坐牢。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包容犯择一重罪处罚数罪并罚的一些总结
免费查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书
免费查看刑事犯罪人免处罚金申请
免费查看拒执罪刑事自诉书格式
免费查看抢劫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免费查看刑事附带民事申请执行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