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
共同赡养人是指对被赡养人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非独生子女群体。区别于独立赡养人的标志:赡养人数大于等于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法定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当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按照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其他依法有赡养义务的人一般是指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赡养人一般在老年人的子女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中确定。
关于被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被赡养人,根据赡养人的收入水平和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来判定赡养费;2、生活上照料被赡养人,提供生活上的帮助;3、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
放弃继承权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其他依法有赡养义务的人一般是指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赡养人一般在老年人的子女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