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有法律上的合法依据。
凭拆迁协议 、封房证 、户口、本 身份证 、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 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以上都需要原件。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
房屋拆迁可以拿到的补偿款的计算:(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
有拆迁协议不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虽然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签订补偿协议。但是也不一定所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有可能是没有获得授权,或者获得授权的家庭成员等。
房屋拆迁补偿款不需要征税。针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地出通知规定,个人面对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基于不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的目的而给的补偿,不能算是被拆迁人的收入,无需缴纳税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相关规定可知道,拆迁协议不能证明所有权。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不动产的设立要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房子一般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补偿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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