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者在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的,若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的,则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即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报告编号:NO.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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