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做的是正常工作应该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什么情况?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都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您的公司应该按照试用期的工资向您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报酬的。请问您这边试用期是约定的多久呢?该公司是否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呢?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与我们继续沟通为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