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职工正常工作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没有职工试用期内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加班或者……
试用期加班没有加班费是不合法的。试用期的劳动者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用人单位安排试用期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试用期加班有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企业自然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可以规定适当的加班审批程序,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应是企业管理和争议处理的依据之一。
在法律中强调了加班应该是“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或由员工提出加班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批同意的,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而员工未经同意,为了能提前完成工作,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
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1.有的,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加班费是300%,其他2天的加班费为200%。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单位,由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超过标准工时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的规定,调整计件工资单价,在计件工资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试用期有加班工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