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满足下列条件: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2.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3.需依转让而取得等。
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股权转让方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首要前提为处分人为无权处分人。2.股权受让方为善意。3.股权转让价格合理。4.已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一)出让人无权处分;(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
不动产善意取得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不动产实施无权处分;受让人于受让之时为善意;转让人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经为受让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登记。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
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
善意取得后,物的所有权归善意取得人所有,原所有权人不能主张返还,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让人可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的财产;受让人是善意的;受让价格合理;受让人已实际占有动产或登记为权利人。
善意取得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