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是:1、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不动产或者动产;2、受让人主观是善意;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4、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
不动产善意取得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不动产实施无权处分;受让人于受让之时为善意;转让人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经为受让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登记。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善意取得合同有效,但要求该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取得了处分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观方面,受让人应当是善意的。
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
根据相关法律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让人可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的财产;受让人是善意的;受让价格合理;受让人已实际占有动产或登记为权利人。
善意取得后,物的所有权归善意取得人所有,原所有权人不能主张返还,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