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赡养关系的确定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关于赡养关系如何确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赡养责任具体指代子女应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与照顾,而晚辈亦应对长辈同样承担此责任。当子女未能履行其责任时,丧失劳力或经济困难的父母有权寻求子女的赡养费用支付。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对已故子女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负有赡养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赡养关系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主要从血缘关系(亲生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收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判断,特定情况下孙子女等也可能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抚养赡养关系确定复杂。抚养关系看继父母有无抚养意愿及行为、抚养持续时间、继子女是否未成年。形成抚养关系后继子女有赡养义务,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成年继子女自愿赡养也不被禁止,关系依具体情况和法律综合确定。

继子女抚养赡养关系依具体情况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受法律保护,继父母照料、供养、培养继子女即构成,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判断因素多样,未形成则通常无赡养义务,特定情形下可能有帮扶责任,关键在抚养教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