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再带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一、需备的材料:(一)结婚证(备注: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二)全家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
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1、如果当事人之前工作的工作有办理社保的,可以到原公司开个证明说明情况,发卡单位有存根可查,而后办理领卡手续 。到公司开个证明说明情况,发卡单位有存根可查,而后办理领卡手续。2、拿身份证和单位证明也可以的。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流动育龄夫妻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夫妻双方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
申办人向女方档案所在地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独生子女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