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责任,倘若不是独生子女,那么每一个子女都应该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了避免自己在赡养父母的时候出现纠纷,或对方言而无信等等,可以签订协议。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内容包括: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2、要在开头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3、在协议中不得出现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的内容等内容。
经父母同意的,分别赡养父母协议有效;直接赡养的子女要尽到妥善照顾的义务,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无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转让,将老人分别赡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