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可以继承遗产。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收养关系成立后,就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就包括了养子女,因此,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等等。
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
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父母的遗产可以被养子女继承。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