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都有明确规定。事业编的工作岗位大多是不会被辞退,它是非常稳定,除非有犯下巨大的错误不然是不可能会丢失掉自己的“铁饭碗”。比如说在工作的时候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个工作日的话,就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条件如下: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的,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如果劳动者作为主动辞职的一方,不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事业单位的土地属于国有并且是划拨的。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事业单位员工一般来说就不符合农民的身份。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的补偿标准:除事业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的以外,事业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者在事业单位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间考核合格一般是不会辞退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