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领域深耕,专业护航生活
张俊杰律师自2004年投身法律实务工作,至今已有多年的丰富经验。他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了刑事、婚姻家庭、房产、合同、债权债务等多个方面。这就好比一位技艺精湛的工匠,精通多种工具的使用,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场景。
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张律师早期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包括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集团、媒体单位、武警部队、投资公司、工业气体制造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他就像企业的“法律管家”,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各种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在刑事案件中,张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曾参与在全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铁岭市原副市长
滥用职权、
受贿、
挪用公款、
行贿罪一案,以及
放火罪不予追诉一案等。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独特的见解,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婚姻家庭和
房产纠纷领域,张律师更是处理了众多复杂的案件。比如在配偶去世后的
房产继承纠纷中,委托人许某的丈夫去世后遗留一套房产待分割,其继子提出二老购房时的出资应视为赠与,并出示了写有“无需返还”字样的凭证。张律师代理本案后,敏锐地指出该“赠与凭证”恰恰反证了原告不存在赠与意思表示,成功将案件定性为共有权确认与分割纠纷,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其在该房屋中应有的产权份额。这就像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关键的线头,帮助当事人理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
二、执着办案,为当事人带来转机
张俊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着执着的态度。他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案件,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张某某起诉李某某、第三人宫某某、
沈阳某房产公司之返还原物(房屋)纠纷案,张某某委托其他律师起诉后,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按照这个结果,张某某购买的房产(已登记自己名下)不仅不能自己使用,而且不能责令李某某(无偿占有)腾退房屋,还将会造成早年全额支付的购房款也不能追回,经济损失巨大。张某某找到张律师后,张律师经过深入研究分析,认为原一、二审判决是错误的,并接受了张某某的委托,依法向
辽宁省高级
法院提起了再审。最终,该案经辽宁省高法审理后支持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沈阳市中级法院、
大东区法院的原一、二审判决,将该案件发回沈阳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这让张某某重新获得了判决翻盘的机会,其合法权益的维护才有了现实的可能。张律师就像一位勇敢的战士,在看似无望的战场上为当事人奋力拼搏,带来了新的希望。
三、诚信透明,全程主导服务
张俊杰律师秉持着“专业、诚信、透明,坚持主任亲自办案,不甩手助力,从证据梳理、策略专属制定到出庭辩论全程主导”的执业理念。这意味着当事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都能得到张律师的亲自指导和帮助。
在合作协议纠纷中,委托人杨某与被告田某因合作协议退出款项支付产生纠纷,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律师代表原告参与调解,为原告争取有利的调解方案,促成了分期支付及违约追责条款的达成,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张律师会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整个案件的走向。他就像一位贴心的朋友,在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不仅给予专业的建议,还给予情感上的支持。
四、荣誉加身,实力见证口碑
张俊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业界和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他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等称号,还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委委员等职。这些荣誉就像一座座丰碑,见证了他在法律领域的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
在20年国有资产转让纠纷案中,案涉2003年国有资产转让协议已实际履行20年,我方已支付全部转让款并合法占有使用资产,一审法院却以未履行评估审批程序为由判决协议无效。张律师代理上诉后,省高院完全采纳我方意见,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案涉《协议书》合法有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辽宁省水产总公司承担。本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20年形成的稳定交易秩序和合法财产权益,明确了已实际履行且无恶意串通的历史遗留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张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要惊慌失措。像张俊杰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会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我们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我们走出困境,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在法律的道路上顺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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