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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合同无效如何确认

2018.12.05 劳动纠纷 1451人浏览举报
解析
实践当中,符合以下情形的商业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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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姗姗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李姗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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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怎么确认无效
    确认保险合同无效可从四方面判断:主体不合格,即投保人、保险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违法,违反法律法规;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形式不合法,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经批准登记。有争议可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 保险合同无效谁确认的
    保险合同无效的确认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时,若发现合同有法定无效情形可认定无效;仲裁机构在有仲裁约定或协议时,对合同效力争议有权裁决。
  • 保险合同可以确认无效吗
    保险合同在一定法定情形下可确认无效。包括主体不合格,如投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违法,像为非法活动投保;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形式不合法,未用书面形式。无效后财产返还,有过错方担责。
  • 保险合同无效谁确认
    保险合同无效的确认主体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时,依据法律审查判定合同效力;仲裁机构基于仲裁协议处理纠纷并认定合同是否无效,裁决具终局性。其他主体无权确认。
  • 保险合同无效谁确认赔偿
    保险合同无效的确认主体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无效后依过错原则定责,投保人过错致无效要担责赔偿,保险人过错则返还保费并赔偿损失,双方都有错各自担责,具体赔偿依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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