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国家规定,同时具备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男职员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及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其配偶未就业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配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