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项刑事处罚为政治权利的剥夺,它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分为不同的对象行使。那么,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一、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

剥夺政治权利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都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一般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等。关于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人?以下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是谁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