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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1.09.17 劳动纠纷 1294人浏览举报
解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受伤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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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湖北正星律师事务所

刘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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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规定
    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符合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应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有合理路线等界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由相关法律文书认定,本人主责或意外摔倒一般不符条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三个要点:一是合理时间,要考虑交通、天气等客观因素;二是合理路线,涵盖往返工作地与住地等路线;三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需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满足标准才可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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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规定:时间需合理上下班时段及合理变动时间,路线含日常及合理变动,事故须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等,因履行职责遭暴力伤害且与工作有关联也可能认定工伤,申请时要及时提交材料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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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
    你好,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受到事故伤害;三是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次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我们处理过诸多类似的情况,已经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你的情况可以协调处理的,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以确定自身权益。具体需要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
    交警先定责,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工伤。提醒一下,必须是交通事故,意外事件无法认定工伤
  • 上下班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喃
    先鉴定伤残等级。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 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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