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东
律师事务所的陈贤斌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与控方展开激烈交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
罪名之争”:精准定性力挽狂澜
在尹某某涉嫌盗诈骗案中,办案机关以其作为诈骗集团的帮助犯进行侦查,涉诈资金高达一百五十万,尹某某面临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然而,陈贤斌律师并未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尹某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细致梳理细节后发现,尹某某事前对资金的性质不知情、与诈骗集团不存在意思联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陈律师精准研判尹某某不构成
诈骗罪,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犯罪金额定性不清。随后,他撰写专业的
法律意见书,从多方面充分论证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犯罪金额也大幅降低,尹某某的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一年半。
“证据之辩”: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曹某某涉嫌
组织卖淫罪案中,控方最初以组织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并指控容留七名卖淫女。但陈贤斌律师没有盲目认同指控。他在会见曹某某后,详细了解案件细节,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查阅卷宗、核对证据,精准提出法律意见,论证曹某某未实施组织、招募等行为,仅提供场所,成功推动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在审判阶段,针对卖淫女人数这一关键量刑事实,他逐条核查证据漏洞,梳理证据矛盾,充分论证现有证据仅能证实容留两名卖淫女。最终,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涉案卖淫女数量从七名减至两名,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
罚金,实现了重罪转轻罪、大幅降档量刑。
“情节之议”:综合考量争取宽处
在容某某涉嫌组织、领导
传销活动罪案中,虽然涉案金额高达36亿,但陈贤斌律师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到容某某事前不知情、仅起辅助作用、自愿退赃等关键情节。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确定以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初犯偶犯为核心辩护切入点,在庭审中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容某某获得了最轻的量刑,相比主犯有极大幅度的
减刑。
陈贤斌律师在这些案件的庭审交锋中,始终立足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凭借出色的判断力和应变力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彰显了专业律师的风采。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