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知识产权 > 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2019.01.30 知识产权 109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包括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等。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报告编号:NO.201901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涉外专利代理有什么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包括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等。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等。

    杨琳律师 2020.02.27 2022人看过
  • 公民代理涉外案件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籍当事人需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李键键律师 2019.01.30 234人看过
  • 公民代理涉外案件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籍当事人需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李键键律师 2019.01.21 1854人看过
  • 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满足哪些条件

    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1064人看过
  • 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违反专利代理规定如何

    1、可以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2、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1)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3)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4)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3、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1)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2)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3)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4)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邓伟娜律师 2023.06.13 346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李键键律师 2018.12.04 189人看过
  • 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违反专利代理规定是如何的

    1、可以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2、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1)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3)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4)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3、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1)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2)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3)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4)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邓伟娜律师 2023.05.22 212人看过
  • 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违反专利代理规定是怎样的

    1、可以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2、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1)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

    邓伟娜律师 2022.06.15 220人看过
  • 构成表见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李键键律师 2019.07.27 1136人看过

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 18075

    精选解答
  • 2660177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涉外专利代理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涉外专利代理的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涉外专利代理的机构应当依法申请执业许可证。关于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包括:设立时间超过2年、具有大于10名的专利代理人等。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关于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条件,程序是什么
    现在很多生产商,销售商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都纷纷为自己企业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以后,企业可以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条件、程序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涉外专利代理有什么要求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注册的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耐专利注册是比较复杂的事情,而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代表机构代理专利的申请,而专利代理是有资质要求的,那么涉外专利代理有什么要求?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涉外专利诉讼中如何维权,涉外专利诉讼如何和解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经常发现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侵权赔偿都较低,且不存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从而执行难问题普遍存在。美国则恰恰相反。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分享关于在法律涉外专利诉讼中怎么维权,以及涉外专利诉讼怎么和解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