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问题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如果都不在国内的,在国外办理离婚比较复杂,需要先对国内的结婚登记进行确认,才能在国外离婚;而在国外离婚后还需要将国外的判决或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内进行确认,才能算在国内解除婚姻关系,还是建议您能协议离婚先签离婚协议再回国内登记,或者回国内进行诉讼离婚。
你好,双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您好,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