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中外交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加深,涉外婚姻也就是所谓的跨国婚姻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国内国外文化价值观等的不同,涉外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来为您详细介绍。涉外离婚,是指

华律网小编涉外离婚确定管辖的原则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夫妻中其中一方是外国人的话,就构成了涉外婚姻,涉外婚姻维持下去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一些夫妻的感情因为个性、生活方式等等而发生了变化要离婚,但是两个人存在着巨大的协议而需要打离婚诉讼。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涉外离婚协议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