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2021.09.17 劳动纠纷 134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①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如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这个原则中,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这就是“以原就被”的原则。
  ②属人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目前,大部分实行属地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利益,也开始以属人原则作为补充:凡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本国人,其中一方居住在本国国内,本国法院可以藉此主张管辖权;在实行属人管辖权原则的国家,对于诉讼标的物在本国境内的案件,也开始行使管辖权。
  ③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指英、美等国以“实际控制”或称“有效控制”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从立法精神看,基本上采取属地管辖权原则,并以属人管辖权和实际控制原则作为补充。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就体现了属地管辖权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借鉴了“实际控制”原则中的合理因素,如争议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被告可供扣押的财产在我国领域内,我国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它既考虑对物行使管辖权的地域连结因素,又考虑了对该物实际控制的因素。
  (3)应诉管辖。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这种管辖的确定原则与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有很大不同。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确定管辖。但在涉外诉讼中的应诉管辖与选择管辖不同,在国内诉讼中是不能实行的。应诉管辖的管辖法院不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确定的,法院的管辖权也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而取得的,而是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以应诉的方式自愿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制度。虽然应诉管辖不是当事人事先协议确定,也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它同样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的,这种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亦对此予以确认。
  (4)专属管辖。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属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三种:
  ①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②在我国履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③在我国履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约定管辖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7.16 1194人看过
  • 涉外合同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涉外合同管辖整体而言,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9.07.08 1106人看过
  •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

    聂俊律师 2019.01.07 1636人看过
  • 涉外婚姻法院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李键键律师 2019.01.22 1246人看过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袁超律师 2019.07.12 1134人看过
  • 涉外刑事诉讼管辖规则是什么

    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2019.07.31 1171人看过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外国公司分公司必须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保,提供安全的劳动卫生条件,执行我国的劳动标准。双方因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由该分公司注册登记地活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机构受理。

    2019.07.31 781人看过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规定是怎么的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2020.04.01 13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张雯婷律师 2023.11.28 157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23083

    精选解答
  • 8375266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我国很多沿海地区的进出口是很频繁的,一般进出口使用的是轮船,轮船的运费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也方便,一般的进出口都是需要签合同的,如果出现纠纷去哪里解决,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涉
  •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是怎样的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是怎样的?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知识都不太了解,所以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 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
    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的股权需要缴纳相关税费。股权转让也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而进行,相应的股权转让也应当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除适用一般管辖规则外,还适用以下特殊的的管辖规则:(1)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
  • 涉外离婚应怎样确定管辖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