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标准是:一、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地的数量计算。三、青苗的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水田征地补偿款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需要给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征用土地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为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土地征收价格,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产值计算;3、附着物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贴,用地单位对因征地安置造成的剩余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30倍计算,若单独计算,安置费标准按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4倍。
林地赔偿没有一定的标准,只有一个大概的范围,具体的赔偿数额一般是由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来制定。如果是遇到特殊情况的,国务院也可以提高林地的赔偿价格,以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地区对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均有一定不同,对珍贵树种和普通树种的补偿亦有不同,拆迁户可以查阅所在地区林地补偿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林木补偿费用补偿多少,林木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一般应归被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社会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