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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民政局为离婚手续

2024.04.18 婚姻家庭 1310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在汕头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向户籍地民政局预约办理离婚登记,预约成功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书。
2、递交离婚申请书后,经过30日冷静期,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局核实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发给离婚证
3、需要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财产证明等;
4、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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