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限15日,自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上诉期的计算主要涉及起算时间和结束时间两个问题。1、关于起算时间,都是“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为第一天。2、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应当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15天,周末的时间计算在内。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比如上诉期最后一天为节假日,顺延到工作日第一天。
上诉人上诉期15天的计算是从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如果上诉期满当日恰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诉期满的日子将顺延到收假后的当天。如果上诉期满之日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期满当日下午法院下班前就是上诉期满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
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上诉的期限是十天的,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上诉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