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法律坚守!张新强律师凭专业守护公平正义展风采
解析
张新强律师在法律领域已经深耕了三十余年。1991年至1993年,他就读于吉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为自己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毕业后,他进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人,这一待就是八年。在这八年里,他坚守司法公正,严谨地审查每一个案件,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环节,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在此期间,他还坚持深造,于1995年至1999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将理论与公诉实务完美结合,显著提升了案件办理与法律思辨能力。
1999年,张新强律师调任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原通化市国土资源局),担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兼公职律师。二十余年间,他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统筹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他规范执法流程,妥善化解了一系列纠纷与行政争议,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
秉持着“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张新强律师致力于以专业素养守护公平正义、防范法律风险。如今,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他担任了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感受张新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徐某认为协议手写条款无效、车库面积应按使用面积计算、应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及逾期安置补助。张新强律师作为被告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多个方面提出系统代理意见。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逐一驳回了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充分体现了张律师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以及在法律适用上的专业能力。
某甲与某控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中,原告某甲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确认就案涉工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张新强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包括诉讼时效、事实证据、优先受偿权等方面。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展示了张律师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
在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中,某甲曾因同类犯罪被刑事处罚,有犯罪前科,但他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涉案土地已获批复同意转为建设用地,他也足额缴纳了罚金。张新强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如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救、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等。法院充分采纳了他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某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该案例体现了张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水平和人文关怀,他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还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影响。
张新强律师是吉林吉天行(通化)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为吉林省通化市,联系地址是通化市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律师事务所。他擅长土地纠纷(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拆迁补偿、宅基地、土地承包)、不动产登记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
三十余载的法律征程,张新强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法律方面有任何需求,相信张新强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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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强律师
吉林吉天行(通化)律师事务所执业地:通化执业7年
擅长:
土地纠纷、拆迁安置、行政、自然资源、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张新强律师深耕法律领域三十余年,秉持“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积累了刑事公诉、自然资源法治、行政及企业法律服务等多领域经验,致力于以专业素养守护公平正义、防范法律风险。
1991年至1993年,张新强律师就读于吉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打下坚实专业基础。1993年毕业后进入通化市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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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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