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离婚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次能判离。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2、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次能判离。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2、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不一定。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第一次诉讼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准予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可以判离婚的。2、诉讼离婚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1、起诉离婚一次开庭,若经法院调解无效,且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能够判离的。但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并且人民法院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无法确定的,一般一次开庭后不会判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第一次诉讼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离婚。2、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例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等。
起诉离婚并不是一次就一定可以判离婚的。因为我国离婚的判决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与起诉几次并无直接关系。若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并不是一次就一定可以判离婚的。因为我国离婚的判决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与起诉几次并无直接关系。若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会判决离婚。
1、第一次诉讼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准予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可以判离婚的。2、诉讼离婚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