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双方最好协商处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分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一) 协议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届满后,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查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二) 起诉离婚:主要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准。男女一方起诉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无论一方是否同意离婚,都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你好,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你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孩子户口本及相关财产证据等。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事宜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预留号码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收集证据以及合法维权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