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通常是不需要离婚的,由男女双方直接协商解除即可。因为事实婚姻没有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所以不用办理离婚手续,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因为对于起诉请求解除事实婚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同居关系的形成时间进行综合判断。
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只要不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现在我国承认的事实婚姻以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为实质要件。
1、事实婚姻无须办理离婚。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关系,因此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2、因此,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之后,就解除同居关系了。
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且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
1994年2月1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要办理协议离婚,先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合法婚姻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1、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因法律承认并保护其夫妻关系,故夫妻双方可以凭借之后补办的结婚证或者相关证明办理离婚。2、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但是因为双方没有结婚证,并且在民政局没有结婚登记的档案,所以需要夫妻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在重新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