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与同居不同,考虑双方过错适当返还。
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当然不一样,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你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既然没有结婚,那就没有彩礼一说,所以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说说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