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婚姻区分依据为: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要符合自愿、年龄、血亲关系等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在权益处理上与登记婚姻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同居的,会形成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形成不同的关系,处理同居纠纷是不一核样的,而认定两种关系也非常重要,那么事实婚姻与同居怎样进行区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事实婚姻”及“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与债务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做规定。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此解释为处理此

华律网小编案情: 肥西县人张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于1995年10月举行婚礼,并生育一男一女。“丈夫”张某认为双方婚前接触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性格不合

在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民法典中对于重婚罪是要求被严格处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所谓的事实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关系生活所形成的婚姻。那么事实婚姻会构成重婚罪吗?华律网小编就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