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同样适用于法定婚姻财产分割方式。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离婚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事实婚姻房产的分配,应该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如果是事实婚姻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不需要分配。
新法事实婚姻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分割非婚同居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即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行动建议: 1、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同居的,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内处理,两人关系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