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合同债权是可以
质押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质押。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
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
债权人设立的质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
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
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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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 (一)汇票、本票、支票;
- (二)债券、存款单;
- (三)仓单、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报告编号:NO.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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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能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可以出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都是可以出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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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但对普通债权可否入质未作明确规定。
燕鹏律师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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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是可以质押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质押。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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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只要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作质押。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把持有的股权当作质押物,向银行或第三者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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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进行权利质押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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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能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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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被法院冻结后,股东是不能办理股权质押的,股东对股权失去了处置的权利。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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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只要是有权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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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转让条件的,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