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没有户口能上学的条件是需要有居住证。武汉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到武汉市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随迁子女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
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小孩上户口随父亲还是随母亲没有强制的规定,新生儿或孩子在上户口的时候,是可以跟着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 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结婚后就是组建新的家庭,双方不仅生活上是一家人,法律上更是一家人。大多数情况,女方户口有所变动。一般办理户口迁移,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凡是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法正式工作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
迁入随母亲户口证明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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