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李*滨是河南省**公司登封市公司(以下简称**烟草公司)的一名合同制工人,1982年1月,李到**烟草公司上班后,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1994年12月底。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受欺诈而辞职是不是有效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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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在解除劳动合同中,如果一方采取欺诈、威胁的手段,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案情李*滨是河南省**公司登封市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公司)的一名合同制工人,1982年1月,李到登封**公司上班后,与该公司签

生效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比较多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合同欺诈是产生纠纷的原因之一,那么受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