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顺律师是
河南永秀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副主任,是律所发展的重要力量。在
刑事辩护中,张律师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赢得了良好口碑,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张万顺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尤其在案件早期介入方面能力出色。他能通过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
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等结果。在审判阶段,他善于制定辩护策略,全力为被告人争取
缓刑等宽缓刑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一起本地的刑事案件时,张万顺律师在案件初期就敏锐地捕捉到关键信息。当时,当事人家属心急如焚,找到了位于
商丘市
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14楼14室的张万顺律师寻求帮助。张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迅速展开专业分析,凭借实践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努力下,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能暂时回归正常生活,缓解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焦虑。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通俗化解释】咱们可以把这个取保候审想象成一场“考试缓考”。就好比你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能马上参加考试,只要你符合一定条件,老师就允许你暂时不参加这次考试,等之后合适的时候再考。在这个法律场景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像是要参加“审判考试”的人,如果他们符合法条里所说的条件,比如罪行不太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像生病、怀孕等),并且保证出去后不会再惹麻烦,那么司法机关就可以让他们先“出去”,等审判的时候再回来。
【案例关联说明】在刚刚提到的案例中,张万顺律师通过对案件的专业分析,发现当事人符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一条件。于是,他依据这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利用法律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该规则如何支撑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责任划分:此规则为当事人在符合相应条件下获得取保候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张律师能够以此为支撑,通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到暂时脱离羁押状态的机会,为后续的辩护工作争取了有利条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业务表现出色,张万顺律师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他受聘担任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以及商丘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参与司法公正与法治建设。他深知,法律不仅是专业,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通过在这些岗位上的积极作为,他为推动商丘地区的法治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同时,张万顺律师还担任商丘市律师协会刑事风险防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这一职务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在刑事法律领域有了更多交流学习的机会。他将经验和见解分享给更多法律同行,共同提升商丘市刑事法律业务的整体水平。
如果您或者身边的人在商丘地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前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14楼14室,找到张万顺律师寻求专业帮助。他将以“专注专业,竭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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